房子爸爸名字离婚,房子爸爸名字离婚怎么判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子爸爸名字离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子爸爸名字离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证上写父亲和妻子的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财产
我还没有结婚,但是考虑过这个问题。跟父亲聊天的时候父亲说过他的观点:他所认识的年轻人结婚基本上都是可以的话男方买房子。
(据我了解,我周围的朋友包括我,凭自己的能力是买不起房子的。所以房子肯定是家里出。)既然是父母买房子,我父亲的观点是房产证上写父母的名字,就是说这个房子谁买的,就写谁的名字。
然后我跟父亲提了我女友的观点,这个观点应该和题注的观点相近,就是女孩子跟你生活一辈子,房产证上要有女方的名字来作为保障。
我父亲说:父母出钱给你买了房子,就是给你们年轻人结婚有住房的保障。至于女方说的保障可以理解为婚后有分歧的时候财产分割的保障吧。
如果女方这样在准备结婚的时候就这样要求并且考虑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我们是有些不乐意的。
如果在结婚之初女方真的在考虑将来婚姻出现问题时额财产分割以及补偿,我们可以在离婚前另外商议然后签一个协议,来保证女方将来的权益。现在买房子对于很多一二线城市的家庭来说可以算一笔不小的开支吧。
在准备结婚的时候如果房钱全部是男方出的,女方直接要求在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作为保障,对于这套男方父母多年积蓄买下的房子,我觉得不是很合适。
房产证上,只有父亲的名字,儿子与儿媳离婚能分房产的多少
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儿子与儿媳离婚不能分割该房产。该房产是父亲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婚后自建房房主是男方父亲的名字,离婚后算是共同财产吗
我来回答吧,首先是谁出资购买的地皮,房子又是谁出钱建的,房子户主是男方父亲的。
如果买地皮,建房子的钱都是男方父母亲出的钱,那么这个房子跟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了,如果是你和男方出的钱,那么好,只要有足够证据,是可以分到一部分的。
如果你们出资了,但是没有证据,法院不一定会站在你这边。因为户主是上的男方父亲的名字,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按法律你是分不到房子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子爸爸名字离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子爸爸名字离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