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妇女申请宅基地,离婚妇女申请宅基地,村委不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妇女申请宅基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离婚妇女申请宅基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离婚后女方可否申请宅基地
如果女方没有住房,而且是本村户口,在本村居住,可以申请宅基地。
宅基地是从农村集体土地中划出一小部分无偿、无期限地提供给本村农户用于建设房屋居住生活的土地。《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据此,宅基地具有明显的身份属性,只有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本村村民)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并且宅基地的分配是以农户而非农民为单位,故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为家庭成员共同所有。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
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各省(区、市)要适应农民住宅建设的特点,按照严格管理,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则,改革农村村民建住宅占用农用地的审批办法。
各县(市)可根据省(区、市)下达的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实际需要,于每年年初一次性向省(区、市)或设区的市、自治州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由县(市)按户逐宗批准供应宅基地。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市)批准后,由乡(镇)逐宗落实到户。
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妇女申请宅基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妇女申请宅基地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农村妇女离婚后宅基地 离婚女人宅基地有份吗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