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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买房离婚后,借条买房离婚后怎么写

婚姻律师文集 2025年08月04日 01:18 4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借条买房离婚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借条买房离婚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借钱买的房子打的借条离婚有没有效力

有效力。借钱买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一致同意打的借条,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该笔债务。

如果只是夫妻一方向他人借款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与另一方无关。那么该笔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打的借条与另一方无关,由借条出具方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一个人是借钱买了的房子,并打了借条的,离婚后这张借条还是具有效力的,因为夫妻双方虽然已经离婚了,但是这张借条是在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内发生的,夫妻双方有共同偿还的义务,夫妻双方没有离婚前的所有财产也都是共有财产。义务和权力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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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买房对方父母出的钱,写有借条,离婚后我需要还吗

  您好,该笔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也需要共同偿还。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结婚时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补写借条还有效吗

男女结婚,父母出资买房的情况越来越多。而当离婚时,父母出资究竟是赠与还是借款往往成了争议焦点。主张赠与的,往往是没出钱一方,主张借款的,往往是出资一方。

对此,法律规定得很明确,只要父母当初出资时,没有明确表示为借款、没有借条,也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给某方或者附义务赠与,一般都视为赠与给夫妻双方。

且房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该套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一方补写的借条,违反了夫妻共债共签原则,没有一方的签字,也没有一方的事后追认,即便房产属于生活所需,在诉讼中,亦很难被认定为借款。

而当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赠与已成既定事实,事后补写借条,几无可能撤销或推翻先前的赠与法律关系。(王仁根律师)

这种情况是否有效,实务中一直有两种判法:

第一种,认定借条有效,在子女成年后,父母没有为子女买房产出资的义务,父母作为出借人,只要借款真实存在,借款人为自己子女一方,自己子女认可,双方形成借贷合意,借贷关系即成立,出借人可以在任何时间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虽然是夫妻一方名义借款,但是借款确实用于家庭生活,即为家庭购买房产,所以即使配偶不知情,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种,认定借条无效,在子女结婚时,父母为帮扶子女,为子女购房出资符合民俗和大众认知,因此父母主张是借款,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对方完全不知情与常理不符合,因此在离婚时仅有自己一方子女补签的借条,存在父母与自己子女串通损害对方利益的高度可能性,因而认定借条无效。

《民法典》实施几年来,对此问题也并无确切判决标准,在《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若干重点问题的理解与适用中,主张此种情况,如果父母出资发生在双方结婚之初,可认定出资为赠与,双方结婚时间较久,宜认定为借款,但是多久是久,也没有明确规定,大多将裁量权交给法官,因此在诉讼时,需要准备更多证据,证明自己一方在整个婚姻家庭生活中的付出,才有更大胜诉可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借条买房离婚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借条买房离婚后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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