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没过户在买房,离婚没过户在买房有影响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没过户在买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离婚没过户在买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离婚后,房子判给我,但没办理过户,他有权对房屋进行买卖吗
他可以说是有权利,也可以说没有权利.为什么这样说呢?
1、说你老公有权利是因为房地产证还是他的名字。他完全可以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过户给别人,在过户时有一个月的产权异议期,如果你在这一个月之内没有对这一桩买卖或产权提出异(你是有权提出异议的)。你老公就成功将房子卖了。你到时追都不追不回来了。
2、你老没有权利卖,那是肯定了,因为房子已给你了。你就是产权人。说了这么多,我觉得你现在要马上将房产过户到你自已的名下,如果最近没有时间,一定要将房地产证的拿到书,因为有房地产证原件在你手,你老公6个月之内是无法转移产权的。
婚内约定房产归我但未过户,离婚时反悔,我还能拿到房子吗
谢邀了!按理,约定,大于法定。这是法治国家一传统。中国是成文法体系国,不象外国注重判例法。结合本案,约定事由,一方反悔,你要房产,可举证。若是赠予情形,要依婚姻法,相关解释区别对待了。你所问问题,不是十分严谨,简复故如上,抱歉。
法海一粟的观点:婚内约定房产归属后,虽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是,仍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因此,如果双方离婚的,涉案房产应当归题主所有。
1、物权法中对于不动产物权变动已经有了例外规定。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就是说,根据我国的物权法的规定,物权发生变动后,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但是,如果法律另有规定的,则按照其规定处理。比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合同成立时设立。这里就没有登记生效的规定。只是,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就题主的问题,其关键在于,夫妻之间就不动产权的归属所作出的约定,是否必须登记。这就涉及到是否存在法律另有规定的问题。
2、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规定,就是法律另有规定的表现。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法海一粟认为,这里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规定,就是婚姻法对于夫妻之间对财产归属所作出约定后,即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无须进行物权变动登记。这是因为,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制度是物权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推定为共有财产,除非另外约定。这里,婚姻法并未规定这种“共有”需要进行物权登记。因此,既然婚姻法在夫妻财产共有制的问题,没有规定“登记生效”,那么,对于夫妻财产约定制的问题,按照体系解释的原则,即应当认为,也不需要“登记生效”。
3、赠与合同中的任意撤销权的问题。对于赠与合同,合同法规定的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这就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问题是,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夫妻对财产归属作出约定后,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就是说,此时此地,物权已经发生变动。“权利转移”的事实已经发生。因此,即使从赠与的角度,赠与人也无权撤销之前的赠与行为。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没过户在买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没过户在买房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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