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院解释,离婚法院解释怎么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法院解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离婚法院解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离婚案协议离婚,法院调解离婚,判决离婚有什么不同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协议离婚由通过行政程序进行协议离婚的民政部门主管。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婚后子女抚养或遗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诉讼离婚中有两项特殊保护:(1)在诉讼中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2)在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我国法院判决离婚或不离婚的原则。他们的区别主要就是协议离婚是自愿自主的离婚方式,诉讼离婚是要通过诉讼然后到法院进行判决的离婚方式。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在法院协议离婚,算起诉吗
在法院协议离婚,就是算起诉的,到法院办理离婚,首先要到立案庭起诉,如不起诉,法院不会进行相关调解并制作离婚的法律文书,只有起诉立案,法官才会进行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的,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因此,只要到法院办理离婚,就只有到法院立案,立案后才能由民事庭法官给予办理,调解达成协议,制作调解书予以确认
大S为什么要向法院诉请离婚?不能和平协议离婚吗
徐熙媛(大S)是中国台湾人,汪小菲则是中国大陆人,由于两人所有地法律不同,离婚过程比想象的要复杂。大S今次向台湾法院申请离婚,按流程,两人先要拿到离婚证书,再去办理公证,最后经海基会转海协会到北京生效。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大陆对台湾达成的调解笔录可提出许可执行,但不一定会承认台湾的判决或调解。
而大S选择在中国台湾法院申请离婚,则极有可能是从争夺“子女抚养权”的角度出发的,有新闻说,中国台湾和中国大陆对离婚的判决原则有区别,会影响到子女抚养权。两位女儿希箖儿及希玥平时随大S生活,中国台湾家事法庭倾向“手足不分离”,大S较易得到抚养权,而中国大陆较常判父母一人分一个小孩。财产分配两地亦有分别,台湾倾向分钱不分产,但大陆则是共同财产制,无论财产或债务都要向另一半分担。
所以,大S既有可能就是想争取两个女儿的“子女抚养权”,而选择在中国台湾的法院申请离婚。至于,财产则应该不是重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法院解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法院解释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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