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部门能调解离婚,什么部门能调解离婚案件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什么部门能调解离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什么部门能调解离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家庭调解找哪个部门
在中国,家庭纠纷一般可以通过家庭调解的方式解决。家庭调解是指通过第三方中立的组织或机构,就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争议或纠纷进行调解和协商,以达成和解或解决纠纷的方式。
具体找哪个部门或机构可以进行家庭调解,可能会因地区而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以下是几个可能的选择:
1. 社区调解委员会:在中国的大多数城市和乡镇都设有社区调解委员会,负责处理社区内的纠纷和争议。您可以咨询所在社区的相关部门或社区管理办事处,了解如何联系到社区调解委员会。
2. 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也是一个可以提供家庭调解服务的机构,他们的工作人员会提供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您可以咨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或相关法律服务机构,了解如何联系到基层法律服务所。
3. 法院调解部门:如果纠纷较为复杂或无法通过社区调解解决,您可以考虑联系所在地的法院调解部门,寻求他们的帮助。法院调解部门通常由专业的法官或工作人员组成,具备法律知识和调解能力。
无论您选择哪个部门或机构进行家庭调解,重要的是确保该组织或机构具备专业资质和权威性,以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1、家庭矛盾可以调解的部门有公安机关、工作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两口子要调解离婚可以去哪
1.家庭调解,指通过长辈亲戚进行劝导调解。2.社区调解,现在很多社区都有专门的调解员,通过劝导进行调解。3.乡镇、街道办事处有专门的调解法庭,是专门针对家庭矛盾,邻里矛盾等进行调解的机构。4.派出所,有事找警察叔叔,这话不是虚的,有家庭矛盾也可以通过他们进行调解。5.民政局,民政局办理离婚时,也会进行调解。6.法庭,调解法庭,调解一些琐碎的事情。以上个人拙见,有不对之处,请多批评指正,谢谢!
对于你的问题比较笼统,我就多方面的回答吧。
调解和离婚其实是两回事:
调解:是通过中立的第三方当事人调停疏导,帮助你们互相转达意愿协助解决和化解你们之间的矛盾。
离婚:最常见的两种就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简单理解就是双方依法依规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已经相互协商好共同财产及子女的分配问题。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离婚登记(不同地区可能要提前预约)。
诉讼离婚:简单理解就是夫妻双方对于离婚意愿、子女、共同财产分割等情况不能协议达成一致。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即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另外小编的一些个人观点:
如果婚姻出现了问题,在双方当时人同意进行调解的情况下,双方可到户籍所在的居委会进行调解,由居委会的专职调解员协助你们把矛盾化解。
毕竟问题的出现只是观点和角度的不同所导致,希望你们双方都能多多包容对方,不要对家庭带来太大的伤害。祝你们天天好心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什么部门能调解离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什么部门能调解离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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