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还要带什么证件,离婚还要带什么证件?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还要带什么证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离婚还要带什么证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肥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办理条件
1.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 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合肥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7.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办理材料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自愿离婚协议书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四张,双方照片必须同色
注:涉外婚姻中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了提供以上证件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
合肥居民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证件、证明资料齐全、有效的,当场登记发证。
2.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理由;
办理费用:免费
办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具体手续如下:
1、夫妻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2、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二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一、办离婚证都需要什么手续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二、离婚证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还要带什么证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还要带什么证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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