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部门,办理离婚部门电话是多少
婚姻律师文集
2025年04月07日 02:22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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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办理离婚部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办理离婚部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院判离婚后还要去民政部门办手续吗
不需要,法院的判决书就双方的离婚证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如果户口地是在文山离婚要到哪里去离
第一,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二,如果双方是乡镇户口的,应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乡镇的民政部门办理。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第三,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办理离婚部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办理离婚部门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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