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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起诉案例,离婚房产起诉案例分析

婚姻律师文集 2026年01月05日 08:34 27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房产起诉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离婚房产起诉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院调解离婚,一方在坐牢,房产如何过户

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

也就是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离婚房产起诉案例,离婚房产起诉案例分析

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双方不再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由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如果想离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如果当事人签字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可以由法院认定文书无效。

2.可以在调解书生效后6个月以后再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欠别人钱,债主起诉我,我老婆名下有一辆车,但是现在离婚了

1、欠别人钱是什么时候借的钱?离婚后就与您前妻无关,婚姻存续期间借的钱才可能牵扯到您前妻。

2、是您个人欠款还是夫妻双方均为债务人?如果是双方均是债务人,您前妻就应承担其自身所欠债务,如果是您个人债务纠纷就可能与您前妻无关。

3、车辆是离婚后购买的还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离婚后购买的,属于您前妻个人财产。与你的债权债务关系无关。

4、车辆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借款也是婚姻存续期间所借的,这辆车就可能被债权人要求用于抵偿债务。 综上所述,借钱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车辆又是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才可能涉及到您前妻名下这台车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房产起诉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房产起诉案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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