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院离婚的心情,法院离婚是不是很紧张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上法院离婚的心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上法院离婚的心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作为被告,离婚法庭上调解自辩要注意什么
离婚诉讼答辩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案情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
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
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
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录,然后继续向下听。
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
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
1.不要承认随意承认对方的观点
2.条例清楚,有理有据
3.不要随意推翻自己的观点,这样会给法官留下不好印象
4.对于不好回答的问题,可以采取沉默或者反问对方
5.学会利用证据为自己辩论,说话要留有余地,不要说死
6.女子尤其不要再法庭上哭哭啼啼的。
去法院办理离婚当天能办理完吗
1、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
离婚协议书
、结婚
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
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领取离婚证
;当天就可以办好。2、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
被告
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
3
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
6
个月左右审完。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
调解
无效,应准予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
夫妻感情破裂
的证据,如:重婚
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
、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
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要有第一次起诉的判决书及要盖生效章,生效后6个月才能起诉。大S为什么要向法院诉请离婚?不能和平协议离婚吗
徐熙媛(大S)是中国台湾人,汪小菲则是中国大陆人,由于两人所有地法律不同,离婚过程比想象的要复杂。大S今次向台湾法院申请离婚,按流程,两人先要拿到离婚证书,再去办理公证,最后经海基会转海协会到北京生效。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大陆对台湾达成的调解笔录可提出许可执行,但不一定会承认台湾的判决或调解。
而大S选择在中国台湾法院申请离婚,则极有可能是从争夺“子女抚养权”的角度出发的,有新闻说,中国台湾和中国大陆对离婚的判决原则有区别,会影响到子女抚养权。两位女儿希箖儿及希玥平时随大S生活,中国台湾家事法庭倾向“手足不分离”,大S较易得到抚养权,而中国大陆较常判父母一人分一个小孩。财产分配两地亦有分别,台湾倾向分钱不分产,但大陆则是共同财产制,无论财产或债务都要向另一半分担。
所以,大S既有可能就是想争取两个女儿的“子女抚养权”,而选择在中国台湾的法院申请离婚。至于,财产则应该不是重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法院离婚的心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上法院离婚的心情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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