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女方说要离婚,结婚前女方说要离婚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结婚前女方说要离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结婚前女方说要离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婚前房产没加女方名字,女方就要求离婚怎么办
离婚的时候,对于这套房,你们可以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你们协商成功的话,可以在离婚的时候,直接去办理这套房登记到女方的名下。具体的办理登记的手续的话,你首先需要准备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等材料。如果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等材料。准备好材料后,您到房管局办了一份夫妻离婚析产,双方免收交易税费。完成一系列手续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就会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如果你们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能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人民法院会对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分配,一般情况下是夫妻平分的,但如果一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有明显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有过错一方会少分到财产。如果女方和孩子长期居住在此套房子里,并且女方除了此套房子没有其他的住所,那么法院在判决这套房子的归属的时候,可能会考虑到照顾孩子和女方的原则,可能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将住房分配给女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如果女方只是意气用事,男方可以考虑妥协!如果女方目的不纯,那就要做好思想准备了!
婚前房产被要求加女方的名字,这在现实中很多人都遇到过,但真能同意的只有少数!人都是现实的,现在婚姻太没有保障了,自己的财产才是生存的法码!
但人是感情动物,一个男人能把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说明他是爱这个女人的,不希望因为房产问题导致婚姻出岔、生活不稳!
这也是考验男人的辨人、识人的问题!有个别女人还真是冲着房产去的,所以男人在大度容人的同时也要警惕不怀好意的女人!
女方提出离婚,不清楚原因,要不要挽留
女方提出要离婚,你总得弄清楚是什么原因,在一般情况下,她绝对不可能平白无故提出离婚。
以我个人之见,也许可能有以下两个原因,
1,她移情别恋,另有所爱,早已与经济条件好的男人好上了。
2,不知你生理和心里上存在什么问题否?
3,或许她和婆婆关系长期处理不好,矛盾重重等等。
我建议你可以和她坐下来,心平气和交流沟通一下,这不是挽留不挽留的问题,总得把事实情况,弄清楚以后,再作定论才对。
回答是肯定的,要,一定要。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必定组建一个幸福家庭不易。只有纠其因才能知其果。才有利于解决问题,处理矛盾,采取措施,达其目的,挽回美好姻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结婚前女方说要离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结婚前女方说要离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女方婚前离婚怎么离 女方婚前离婚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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