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没钱摆酒我想离婚,男朋友没钱摆酒我想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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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3个月,还没有领结婚证,现在女方提出离婚,女方需要承担男方办酒席时所花费的钱吗
未领结婚证也只是同居而已。同居的男女(这种所谓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同居三个月她觉得不合适好聚好散吧!你还想要她赔偿你办酒席的花费,我觉得你也不够仗义啊?如果你家给重金聘礼了那么可以让她家退回聘礼钱💰就可以啦。至于办酒席花费的钱还要人家来赔偿,我觉得你不够仗义!你要不怕名誉受损以后不好再谈女朋友那你就和她算清楚!三个月的同居如果人家问你要青春损失费怎么算呢?好好考虑清楚啊?不能做夫妻了也没有必要这么算账吧?
就算领结婚证了三个月就离婚,我觉得费用酒席什么的自己家花自己的,要是有彩礼钱什么的给退回去就好了,因为不知道你们是因为啥离婚,有的女方有恶意骗彩礼钱的,男方花钱娶媳妇还跑了,那也太倒霉了
离婚了,男方向我讨要酒席三金和喜糖的费用,我应该还吗
婚前,给的东西,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属于男方对你的个人赠予,应当不用返还。而且赠予你的前提是,跟你结婚!你们既然结过婚了!就满足了赠予的前提条件!但是从实际来讲,现在都讲究情理!离婚是之前不可预见的东西,也是双方不愿意看到的结果!至于返不返还,从道理上来讲,要看造成你们离婚的根本条件是什么!谁犯错,亦或者是谁提出来了离婚!所以具体还是看你们的情况!
法律上,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
属于婚姻事实已经达成,法律支持不退还。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情理上,结婚一般都是男方出钱的,如果确实有困难可以和女方商量,看看女方愿不愿意还一点,减轻男方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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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离婚要摆酒吗 离婚男方花的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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