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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书对方过错,离婚起诉书对方过错怎么写

婚姻律师文集 2025年09月15日 22:14 6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起诉书对方过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离婚起诉书对方过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离婚起诉书对方过错,离婚起诉书对方过错怎么写

离婚时如何证明对方有过错?离婚时如何要求离婚赔偿

对于这个问题呢,可能很多人还是存在一定误区的,觉得对方只要在离婚当中有一些问题,我在离婚的时候都可以主张赔偿。

其实我们能够在离婚的时候主张对方给予经济赔偿的过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也就是说,必须符合法律上的这些过错,我们才能够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赔偿,如果不属于这些范围,是不能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赔偿的,或者说如果对方自愿给付可以,但是如果对方不给,我们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支持我们的。

那么法律上规定的这些法定的工作都有哪些呢?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以从上面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法律上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过错,只有上面四种,重婚,出轨同居,家暴,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果是属于这些过错,才能够要求赔偿,如果不属于,只是一般的争吵,或者感情不合等等,或者没有达到这种严重程度,是不能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赔偿的。而且大家要想证明对方有过错,一定要围绕着这些情节去提供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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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说一下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离婚损害赔偿,再来聊有关证据问题。

一、提问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基于对方过错的赔偿情况有很多,如夫妻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的情况下,一方对另一方造成身体损害、财产损失的,都可以提出赔偿请求。如果这些问题展开来讲,涉及面很大,今天我们只聊婚姻法中列举的几种情形: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这个法条中所讲的离婚损害赔偿,不但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二、关于证据问题:

在离婚诉讼中,要想得到法院支持获得损害赔偿,受害人一方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行。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没有证据观点在法庭说了也没有用。

1、关于重婚:重婚的情形包括登记式重婚和事实式重婚。登记式重婚比较好理解,就是前一段婚姻中领取了结婚证,在没有办理离婚的情况下,又与他人再领取结婚证。这种情形的证据也容易收集,拿不到对方结婚证的,可以申请法院到婚姻登记机关调取。

事实重婚的证据收集就有点麻烦。在前一段婚姻中领取结婚证或者形成事实婚姻后,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后,又公开的、持续的以夫妻名义与他们同居行为才能称得上重婚。这种情况需要当事人证明以上几点,可以是监控录像,也可以是邻居证言。

2、关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上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需要双方是稳定的、持续行为,至于在一块住多久算法律上的同居,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根据婚姻状况来衡量的。一般的姘居、通奸行为不属于法律上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以大家暂时不要以这点请求赔偿。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规定,“有其他重大过错”也是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但目前没有法律解释是否包括一般的姘居、通奸行为。

3、关于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方面的证据。这方面的证据需要当事人有意识的去收集,如其它家庭成员的证言、家暴后的报警记录、住院就诊记录、伤情伤痕照片等。

结束语:

这些情况无法一一列举,有不懂的朋友可以私信作者进行咨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起诉书对方过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起诉书对方过错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起诉书过错离婚怎么写 起诉书过错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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