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必须要离婚吗,起诉必须要离婚吗法院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起诉必须要离婚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起诉必须要离婚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老婆铁心要起诉离婚,为什么她不着急起诉啊
首先 ,法律赋予公民离婚自由的权利,这种自由权也包括是否离婚的选择权。也就是说,该案例的当事人为什么不着急起诉,应该是其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
同时,如果该案例中的提问者想离婚,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不需要另一方的同意。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其次,该案例的提问者要明白,既然女方没有起诉离婚,那么对于双方来讲都是一个机会,当事双方应该趁此期间,争取和好。
妻子起诉我要离婚,我不想离,法院会判离吗
离婚的最主要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但是因为你对你的妻子还有很深的感情,不愿意离婚,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给你们判离。但是如果你的妻子坚持第二次离婚,即使你不想离婚,但是你的妻子离婚的态度很坚决,就很有可能判离。不过网恋不太靠谱,你还是多平心静气的和你的妻子寥寥,毕竟也在一起十多年了,感情基础肯定比网上认识的深,用你的温柔和耐心去让她感受到和你在一起的温暖。
如果你们真的离婚了,你们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同样的,夫妻共同负债也是双方一起承担。你的信用卡里的欠款需要看用途,如果是作为家用的,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大S为什么要向法院诉请离婚?不能和平协议离婚吗
徐熙媛(大S)是中国台湾人,汪小菲则是中国大陆人,由于两人所有地法律不同,离婚过程比想象的要复杂。大S今次向台湾法院申请离婚,按流程,两人先要拿到离婚证书,再去办理公证,最后经海基会转海协会到北京生效。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大陆对台湾达成的调解笔录可提出许可执行,但不一定会承认台湾的判决或调解。
而大S选择在中国台湾法院申请离婚,则极有可能是从争夺“子女抚养权”的角度出发的,有新闻说,中国台湾和中国大陆对离婚的判决原则有区别,会影响到子女抚养权。两位女儿希箖儿及希玥平时随大S生活,中国台湾家事法庭倾向“手足不分离”,大S较易得到抚养权,而中国大陆较常判父母一人分一个小孩。财产分配两地亦有分别,台湾倾向分钱不分产,但大陆则是共同财产制,无论财产或债务都要向另一半分担。
所以,大S既有可能就是想争取两个女儿的“子女抚养权”,而选择在中国台湾的法院申请离婚。至于,财产则应该不是重点。
大S向法院提起离婚,有三个目的。
一,两人婚姻存续期间涉及很多共同财产。财产分割不好。离婚之前,两人肯定经过多次商讨,最后互相都不肯妥协让步,没有办法,只能经过法院来裁定最公平。
二,孩子抚养权问题。两人结婚十一年生了一儿一女。两个孩子的户口被落在了弯弯。(看来大S早就留了后手)。
尤其是儿子两人肯定都想争夺儿子抚养权。协商不好,只能由法院来判。(大S家非常缺男孩,好不容易生了一个儿子,肯定想留在自己身边。汪小菲是家里的独生子,也非常需要一个儿子,肯定也希望儿子和自己一起生活。)
三,离婚经过法院审判,这样才能上热搜,被媒体报道,才能增加他们的曝光率和流量。
反正离婚的事早晚是要被公开的,宜早不宜迟。
这样对两人的未来事业发展都有帮助。
从孩子的抚养权到财产等方方面面,都需要分割。既然协商不好,那只能让法院来判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起诉必须要离婚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起诉必须要离婚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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