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名义下土地分割,双方离婚土地有分割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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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
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
对于分户、离婚等原因造成家庭成员变更的,原有承包土地的分割由家庭内部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村镇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但是,有一个原则,对于离婚妇女的承包地,是要依法分割的,任何人不能阻止。
土地承包经营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户主只是代表家庭成员在承包经营权证书上面签字,在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面,就有一项是土地承包共有人,也就是承包土地的家庭成员。在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妻子作为家庭成员,是承包土地的共有人员,和家庭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利。所以,在离婚以后,妻子应该获得她的一份承包地,任何人不能剥夺其合法权益。
在农村,承包的土地一般都会按照土地质量、交通条件等情况划分成不同的等级,在家庭成员分户时,一般按照等级及人均承包土地面积进行分割。离婚时,承包地的分割也可以按照这个原则来分割,综合考虑孩子抚养、方便耕种等因素,将土地进行合理的分割。
总之,户内承包土地的分割以家庭内部成员协商解决最好。
土地确权中夫妻离婚后已分户,且承包地已分割怎么确权
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对“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有关规定,应由农户家庭成员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发包方提出申请,由发包方报经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分别与分立后的农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分别向分离后的农户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农户家庭未能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的,按原有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待其达成一致后,再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颁证。对承包户因离婚要求分户的,应由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及离婚证,按照双方当事人提出的分户申请和承包地分割方案,分别签订承包合同后,再予以确权登记颁证。对离婚后在原居住地生活,或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妇女或入赘婿,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对其承包地应按照离婚时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确定的承包地,依法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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