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判决书,离婚后户口判决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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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男方不给户口本我,我拿着法院判决书去可以把户口迁出来吗
如果法院已经判决离婚,你依法是可以将户口迁走的。 如果对方不给户口簿,你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移,经派出所民警多次通知对方后,对方还是拒绝的,派出所可以将户口直接给你迁走,然后在户口底簿中注明即可,公安部是有专门规定的。
离婚了,有法院判决书,但男方不给户口本办理小孩的户口怎么办
不需要户口本,直接转出。根据公安部的规定,女方可以持判决书,直接和男方户口本上将小孩的户口迁移,不必非男方同意。
也可以拿着判决直接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进行调解,经调解基本都可以解决,如果经调解男方仍拒绝出具户口本的情况下,派出所可以对其进行强行分户,然后就可以把孩子的户口迁走了。
女方需要准备的材料是: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
根据我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扩展资料:
很多夫妻在涉及离婚时,为孩子归谁的问题,很长时间无解。有的人想要孩子,但觉得对方给的抚养费太低,会反复交涉;有的人不想要孩子,也不愿意给抚养费,对方自然不答应;还有的双方都要孩子,谁也不肯放弃。
虽然,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但我看到有的夫妻对孩子的归属,做了一些灵活的变更后,双方都比较认可,也保障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抚养权归属一方,但日常与另一方生活。
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拥有抚养权的一方经济条件非常好,但工作较忙,无法照顾孩子;而另一方比较清闲,平时就负责照顾孩子的日常起居。这样的安排,既不让孩子的生活状态发生较大的变化,也会保证孩子的经济水准不降低。
1、离婚后,女方可以办理自己的户口迁出手续,无需男方同意;
2、如果要办理孩子的户口迁出手续,必须要有男方的书面同意,很多地方的派出所都是这样的死规定,让人特别无语;
3、如果派出所不办理孩子的户口迁出手续,你可以向公安局信访科投诉,或者向信访局反映。
建议咨询派出所寻求解决方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后户口判决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后户口判决书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判决书下来户口怎么迁 判决书迁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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