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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适用诉讼离婚,离婚纠纷适用诉讼离婚的有

婚姻律师文集 2025年05月12日 10:45 8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纠纷适用诉讼离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离婚纠纷适用诉讼离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离婚诉讼管辖权的规定

1、通常管辖: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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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别管辖规定: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管辖有哪些特别规定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离婚诉讼管辖权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一般情况下,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后还可以协议离婚吗

谢谢邀请;我国在婚姻的体制上实行的是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方针,只要在双方的自愿情况下,符合结婚的年纪,随时都可以登记结婚。双方要是感觉婚姻失去了灵魂,再也不能捏合生活在一起,就有权申请解除婚姻。

双方能够坐下来进行协商,在平等的状态下,没有任何外来干涉和逼迫的环境里,签订的任何离婚协议条款都是合法的。如果双方的意见不能统一,协议不成,才是走法律的程序起诉到法院,依法解除婚姻的。

正如楼主所说,起诉离婚后是否还可以协议离婚的这个问题,当然可以了,别说你们有了统一的意见,能够坐下来协议离婚,就算你们不想离婚了,要撤销起诉离婚的诉状,随时都可以,这是你们的权利,是合法的权利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不过,既然你们最终的目的还是要离婚的话,也可以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协议离婚的。只要详细的拟定了协议的条款内容,落实好离婚后双方心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例如,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又何必又多此一举,这边要撤销起诉,那边又跑到民政局申请离婚,也不怕多事,累不累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纠纷适用诉讼离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纠纷适用诉讼离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离婚诉讼纠纷案例 离婚诉讼纠纷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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