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还给谁,离婚孩子还给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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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孩子归谁有规定吗
两岁以下孩子随母亲生活并不是硬性规定,也就是非强制性的。这一规定实施的条件是:父母双方各方面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孩子的母亲更有抚养孩子的优势。如果母亲一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孩子则由父亲进行抚养
针对两岁以上的子女,需要从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和家庭生活氛围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例如经济条件更有优势的、工作比较稳定能够给孩子稳定陪伴的、家庭氛围比较和谐的等。在综合考虑下,各方面条件更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会有更大的机会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三、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孩子的个人意愿为评判的主要标准
针对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可以拿定主意自己和谁生活在一起。因此,最新法规认定: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参与选择自己以后和父亲还是母亲生活在一起。
我们需要知道的是,抚养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并不是说孩子一旦判给谁就不能进行更改了。在判定抚养权归属的问题时,如果双方各方面条件相当且双方都不愿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经过双方的协商调解,可以选择轮流抚养孩子。轮流抚养是可行的,也是得到法律认可的。
以上四个方面是判决抚养孩子的参照标准,在具体实施时,可能因为实际情况的特殊性有灵活的调整。不管怎么说,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是无法计量的。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应该从最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最大程度上照顾孩子的情绪。
为人父母,就要有为人父母的样子,切不可因为自己的私人情绪,而做出伤害孩子的举动。父母应该对自己的孩子负起应负的责任,为了孩子更好的成长而营造良好的家庭生活环境!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归谁,并没有硬性的规定。主要是考虑三个方面,第一方面,孩子的意愿。
第二方面,夫妻双方各自的经济条件,看谁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
第三,如果孩子年纪比较小的,一般会考虑给妈妈。所以赌气离婚后孩子归谁应该没有恭硬性规定吧。
离婚后读研究生了不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母还需要负坦孩子的学费吗
对子女的抚养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孩子还给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孩子还给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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