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资料,起诉离婚的资料对方不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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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去法院起诉离婚,我该怎么来处理或者反驳她的回答
我老婆 前几天去法院起诉离婚 我有借到法院电话 但我知道是法院打来的 我跟那个人说你找谁,跟他说他打错电话了 还有法院传票还没到 我不想给他签名 不想到法院 想托他时间 具体情况 法院会怎么处理我没借电话和没签传票和到法院开庭 有没有时间限制 请问要怎么处理这婚姻法三十二条的规定 我需要反驳我老婆的回答 :1.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结婚到现在才6个月,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4.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5.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你老婆都去法院起诉你了,就是没有和好的可能了,你不接法院传票是不行的,不接法院会以通告的方式传唤你,到时候你连开庭的时间都不知道,法院会以缺席判决,所以我劝你还是接了传票再说。如果你老婆铁了心跟你离婚,你最多也就拖一年而已,第一次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会给你们6个月的时间,如果6个月以后你老婆还是要起诉离婚,一般就判决了,所以你最好找你老婆看还能不能和好,如果可以就和好,不行你们就好聚好散吧。我刚从这条路走过来,不过是我起诉我老婆的,所以站在我的角度去思考的,因为我也是决心离婚了,谁劝都没用,我才结婚4个月而已,我开庭了一次,最后庭外和解,走的协议离婚
没有小孩出生证明怎样能起诉离婚
提出离婚诉讼,不需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对方户籍所在地区法院,或对方经常居住地区法院提交诉诉状,提出离婚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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